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州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州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州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州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州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州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州内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和城市客运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信导航、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州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承担国家重点和省级、州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审查及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
(六)承担州内农村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州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农村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州内农村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监督指导全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州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和应急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协调全州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
(八)负责全州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州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联系协调地方铁路、邮政相关工作。
(十)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州交通运输局设3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
四、其他事项
(一)海西州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设在海西州交通运输局,承担全州交通战备工作。规划全州国防交通网路布局;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协调国防交通工作,参与组织社会力量承担部队应急保障任务;承担本地区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运输国防交通物资;指导、检查、监督全州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对州内公路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和建议,参与国防公路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承办上级国防交通主管部门和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州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州交通运输局挂州地方海事局牌子,执行国家有关水路运输、船舶检验、水上安全监督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辖区内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督促检查指导州内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监督管理船舶安全条件和水运安全;负责水路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负责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和水上交通案件;负责州内湖泊码头及航道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水上救助打捞、通讯导航;负责审查水路、码头、航道经营业户资质,核发证件。
(三)与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方面的职责分工。州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