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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04-13

各市、县、行委(建设)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8〕19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青交办字〔2018〕51号)精神,按照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的通知》(青交办安监〔2018〕55号)、《青海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青交安委〔2018〕3号)和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的通知》(青交安委办〔2018〕10号)文件的要求,为确保一季度全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和谐稳定,特制订《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4月9日

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确保“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努力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就全州交通运输系统“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8〕19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青交办字〔2018〕51号)精神,根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的通知》(青交安委办〔2018〕10号)文件的要求,全力做好我州交通运输系统“百日攻坚”治理专项行动。

二、工作目标

各部门、各单位要集中力量,在交通运输行业开展新一轮“百日攻坚”治理行动,集中100天的时间,通过部门监管执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防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降低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落实省政府、省交通厅关于开展“百日攻坚”治理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做好全州交通运输系统“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州交通运输系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井发军 海西州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温得满 海西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白永华 海西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朱  强 海西州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科长

       马  驰 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季雪朝 德令哈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谭丙乾 都兰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天亮 乌兰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坤业 天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郭峰先 大柴旦行委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成庚 茫崖行委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局长

       高  霖 冷湖行委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玉昊 海西州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负责人

       王兴华 海西州公路运输管理处主任

       冯尚君 海西州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郑志强 海西州地方海事局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海西州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由朱强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全州交通运输系统“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工作任务

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实行闭环管理,维护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道路运输方面

道路客运:重点围绕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以及对营运驾驶员、营运车辆、客运站、道路及环境条件、运输组织、营运监控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按规定配备安检设备,配齐安检人员,落实各项安检措施,对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包进行严格检查,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认真落实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等规定,落实驾驶员停车换人、落地休息措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重点围绕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的加装及应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接入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情况、高温液体运输车辆途径路线、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等关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城市公共汽车客运:重点围绕公交。出租车辆安全检查和维护等车辆技术性能保障,安全标志标识,车辆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设施以及器材按规定配备等关键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二)水路运输方面

水上交通领域:结合实际,重点打击非法从事旅游运输行为,整治无经营许可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范围非法从事水路运输、运输船舶不按要求配备船员或船员不适任,整治大船小证、违章航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三)工程建设方面

工程施工:重点围绕各在建公路项目建设和冬季施工各项工作以及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的施工作业现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情况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四)公路养护方面

公路养管:结合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重点围绕公路危险路段、危窄桥梁、隧道、公路安全设施、养护作业环境、公路养护保通、公路应急保障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五)路政管理方面

路政管理:重点围绕查处破坏公路、污染路面、非法穿越公路、非法设置非公路标志牌、非法违法超限运输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联合相关部门从严查处公路安全隐患问题。

五、工作要求

此次攻坚行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全力以赴、不折不扣照单抓落实抓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百日攻坚”治理和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把“百日攻坚”与“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协调、科学实施、务求实效。二是严执法重实效。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对一般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到边查边改、边整边销、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及时到位。要坚持从严执法,做到停业的坚决停业、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处罚的严格处罚。三是加大督导力度。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本行业领域的检查,扎实推进“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的开展,加大各级各类巡查、督查、督导和自查通报的问题隐患整改力度,强化对问题隐患的复查和检查,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发现重大隐患的及时上报州交通运输局实行挂牌督办。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落实抓推进,强化领导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工作任务、列出责任清单和完成时限表,扎实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的“百日攻坚”行动。对因工作不认真、组织不得力、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州局将依法规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行动不迅速,工作流于形式的,将在全州范围内通报批评并约谈警示。五是严格督查考核。州交通运输局将组织局运输科、州运管处、州工程质量监督站,州海事局等相关单位成立督导检查组,采取专项督查、现场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全程跟踪问效、督办落实,并做好执法检查“回头看”,严防隐患整改不落实、走过场。在督查中不断了解掌握新情况,分析研判新问题,推动解决新问题,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同时各单位即日起,全力开展本行业领域内“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的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于每月25日前报当月小结,6月25日前报行动总结,并将文字材料和相关图片资料(包括电子版)上报至州局运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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