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行委交通(建设)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8年全州交通运输系统“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5月9日
2018年全州交通运输系统“综治
(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州综治办《关于印发2018全州“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方案》(西综治办[2018]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州交通运输综治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大力宣传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方针、政策,积极宣传交通运输系统平安建设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使广大系统干部职工更加理解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意义,更加了解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围绕平安建设开展工作的情况,进一步推广各单位、各部门特色亮点工作,进一步动员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最大限度提高系统干部职工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为促进全州综治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宣传时间
2018年5月8日-5月30日
三、宣传内容
(一)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
(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以及我州各级各相关部门的落实举措。
(三)寄递物流、交通运输、危爆易燃物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要求。
(四)依法打击黄赌毒拐骗、网络传销、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排查整治社会治安乱点、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成效。
(五)创新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的新途径、新方法,依法妥善化解重点领域突出矛盾纠纷的典型经验和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成效和经验。
(六)各单位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力破解公共安全管理难题,推动综治建设的具体措施和经验成效。
(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推进法治建设的鲜活经验。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单位要以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为契机,采用印发宣传册、制作主体展板、制作横幅、现场讲解等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本地区、本部门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成绩和成效,切实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二)做好户外宣传。充分利用电子屏幕、手机APP、报刊栏、门户网站等宣传阵地或在车站、广场等人员聚集区,张贴悬挂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宣传横幅标语,不断提升群众对综治(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
(三)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系列宣传活动。印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册进行广泛宣传。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按照公布的举报方式,踊跃举报黑恶案件线索。适时开展一次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系统综治宣传月活动,对于进一步加强系统综治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正面宣传。各单位根据活动要求,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重点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车站活动,宣讲法律法规知识,接受群众咨询,开展综治服务。
(三)创新形式,提升实效。各单位要注重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微博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通过动漫、视频专题片、微电影讲好法治故事,做好普法文章,提升平安创建效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四)总结经验,上报情况。各单位对本次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要认真总结,相关总结影像图片资料于6月4日前上报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