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行委(建设)交通运输局:
根据省公路局《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青公农〔2018〕11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州农村公路路况水平和管养水平,加快农村公路发展,补齐“四好农村路”建设短板,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一、请各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要求,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有效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养护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推进养护管理的新机制新举措,采取多元化的养护模式。
三、积极开展以行政村通畅工程为重点的病害处治工程及沿线县乡道养护大中修工程。为当地农(牧)民的出行提供良好的交通保障。
四、汛期已至,路政及养护部门需进一步加大公路巡查力度,重点排查高边坡防护和桥梁隧道等重要基础设施、隧道出入口和公路沿线排水设施。针对沿河、山区、连续急转弯、长大下坡等危险路段,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水毁发生时,应及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抢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根据养护资金计划,严格遵守资金使用规定,专款专用,禁止截留、挤占或挪用,使用情况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通过各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安全实施条例》,进一步保护公路路面及其它公路设施,杜绝违法挖掘、破坏、污染公路路面及配套设施,延长公路使用寿命,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美观。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