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西州州县(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15〕19号)和《中共海西州委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海西州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西发﹝2015﹞9号)设立海西州交通运输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承接的职责
1、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以及水路运输辅助业务。
2、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
3、航道专用航标设置、撤除、移位和其他状况审批。
4、影响内河通航安全的作业审批。
5、在港口水域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的许可。
6、新增客船投入运营审批。
7、省政府下放的其他相关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
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审批的职责,相关事项通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管理。
2、根据《海西州州县(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三)下放的职责
1、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审批;
2、公路增设平面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3、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利用跨越公路设施设置、悬挂非公路标志;
4、不可解体大件运输车辆事项审批;
5、铁轮、履带及超限车辆上公路行驶(辖区内行驶);
6、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许可;
7、提高建筑物与公路路肩边缘之间原地面标高;
8、公路行道树砍伐;
9、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10、根据《海西州州县(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需要下放的其他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州内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的职责。
2、加强州内农村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州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州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州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州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州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州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州内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和城市客运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信导航、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州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承担国家重点和省级、州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审查及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
(六)承担州内农村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州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农村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州内农村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监督指导全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州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和应急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协调全州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
(八)负责全州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州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联系协调地方铁路、邮政相关工作。
(十)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