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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度治超工作总结的报告

2018-07-0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治超办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治超工作任务重点分解表》(青治超办〔2018〕11号)、《全省治超工作“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治超办〔2018〕8号)和《海西州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州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西交运字〔2018〕89号)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部署,为加大治理超限超载力度,切实维护我州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我州结合海西实际,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积极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现将2018年上半年治超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2018年上半年治超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治超责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州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州治超工作相关要求,依据《省治超办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治超工作任务重点分解表》(青治超办〔2018〕11号)及时调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结合今年1月31日召开全州交通运输暨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和6月12日召开的深入推进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暨隧道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对2018年治超重点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会上,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州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梁彦代表州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与八个地区的治超办签订了《2018年治超目标责任书》,明确了2018年度治超工作目标和责任。二是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将源头监管责任落实到部门、企业。三是明确从业人员的责任,各地交通运政部门与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签订《2018年源头治超工作目标责任书》和《货物规范装载协议(承诺书)》,责任书签订率100%,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路政、公安交警等部门依托治超站、收费站,向过往司机分发宣传册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二是运政、市场监管等执法人员主动深入各货运源头企业、站场进行宣传,向企业及车主发放治超宣传手册,广泛宣传国家关于货运源头治超的政策和非法超限超载的危害性。三是以“治超宣传月”、“路政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集中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到超限超载的危害性、治超工作的重大意义、治超标准及措施等,进而获得社会各界及群众对我州治超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全年,共计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出动宣传人员300多人,出动宣传车辆50台次,悬挂横幅50多条,展出展板50多块。

(三)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源头监管。根据省、州治超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措施,做好源头治超各项工作:一是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非法改装货运车辆的整治力度和《违法信息抄告通知书》处理力度,严格落实“一超四罚”“黑名单”等制度,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和非法改拼装货运车辆,严防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对违法装载超限运输驾驶人、货运车辆、源头企业、货运企业、维修企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规范企业行为,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堵在源头、治在源头;二是积极开展重点源头企业调查、摸底工作,重新确认并公示重点源头企业65家,其中:格尔木30家,德令哈8家,都兰4家,乌兰3家,天峻4家,柴旦7家,茫崖6家,冷湖3家。三是在源头治理方面,加强货运源头企业驻守监管,严防违法装载运输车辆出场(厂);四是积极创新6﹢e治超模式效能,争取治超设备及专项资金,完善治超机构、治超人员,进一步规范源头企业治超制度和基础台账,加强治超宣传与联动治超工作,为促进全州源头治超工作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五是依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档案,加强对货运车辆驾驶员的诚信考核,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驾驶员列入监管“黑名单”,纳入从业资格年审等管理工作,从而实现从业人员管理档案和治超诚信管理档案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部门联动,夯实履职能力。交通部门发挥治超牵头单位作用,经信、公安、财政、人社、国土、住建、市场监督、安监、质监等单位齐抓共管,形成强大治超合力。交通运输部门上半年共计投入执法人员243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次),对政府公示的65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巡查(派驻)率达到90.2%,查获超限超载车辆76辆,卸载超限超载货物341吨,劝返超限超载车辆57辆,处罚超限超载19起,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13次,使我州出场(站)货车超限率控制在2%以内。公安部门上半年共投入警力1680余人(次)、出动警车420余台(次),全州设立交通安全检查站15个、固定超限检查站3个,检查货运车辆11.5万余辆(次)、查处货车超载违法行为5775起,向货运车辆驾驶人印制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6820余份、悬挂横幅60余条、发布安全提示信息55余条。经信部门截止目前,对我州12户拥有运输资质的生产企业和物流企业的合法车辆办理了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半优惠政策,并要求生产企业和物流企业提交安全运输承诺书;财政部门为保障治超工作高效、有序、有力开展,2018年州财政在各个部门经费预算普遍压缩的情况下,继续加大治超工作资金支持力度,保证了治超工作经费的增长。2018年初预算安排运管方面各类经费共计342.64万元,其中包括基本支出289.82万元、专项业务经费52.8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市场整顿、光缆信息维护、从业资格证工作、安全检查经费等,其中源头治超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市场监管部门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台(次),共检查经营户25家(次);安监部门上半年先后成立由州级领导带队的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组2个,处级领导带队的综合督查组4个、专项督查组6个,聘请专家30名,赴全州八个地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领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目前,共查处各类隐患和问题2356项,下达各类执法文书700余份,责令停产停业整顿3家,督促整改隐患2133项,责令限期改正223项,整改率90.5%。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综合监管工作,持续加大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和路面监控力度,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违规行为,共排查交通安全隐患31处,行政拘留22人,确保了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高等级公路路政部门上半年,共计检查疑似超限超载车辆3688辆,查获超限超载车辆63辆,劝返21辆,抄告州治超办63辆,处罚64500元/23辆,出动执法人员194人/28次,出动执法车辆6台次,开展专项整治6次,联合收费站、交警开展不定期治超15次;海西公路路政部门上半年,支队所属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监控检测站累计行驶货车总数188396辆,检测车辆159804辆,查获超限车辆121辆,责令卸货车辆47辆,监督卸载货物738.4吨,移交公安交警处理51辆,由公安交警累计驾驶证扣166分,罚款19600元,超限率为0.08%;累计向省路政总队、地方治超办抄告违法车辆6次,抄告违法车辆信息110辆,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车辆0辆;所属单位累计先后与运输企业召开治超协调座谈会14次,召开治超联席会议3次,召开路警联动工作会议14次,参加人数达212人,与企业签订规范装载协议书18份。截止目前,各类宣传活动共出动路政执法人员236人,出动执法车辆30台,摆放展板30余块,悬挂横幅33条,接受群众咨询220次,发放宣传资料4200余份。

(五)深化区域联动治超合作,推进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上半年,我州扎实贯彻落实省治超办转发《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实施意见(实行)》精神,深入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一是发挥各部门的职责,重点加强交通运政、路政、公安交警的配合,加强路面治超管控,严肃查处绕行、短途驳载等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二是通过借鉴与新疆巴州建立区域联动治超工作机制的成功经验,加强与甘肃、西藏及周边地区的沟通,进一步深化地区、部门间的协调合作,着力打击跨省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三是认真落实信息抄告制度,对抄告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就近通知交通、公安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进行依法查处,依法维护路产路权。

(六)创新监管手段,推进科技治超。一是进入2018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科技治超为重点,把“互联网+治超”信息平台纳入正在开展的“互联网+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建设顶层设计中,不断提高科技手段在治超领域中的应用;二是加大对科技治超的资金投入,全力以赴配齐和配强治超执法记录仪等准备,全面建立源头单位和重点路段的治超视频监控系统、称重检测系统、车辆管理系统,完善电子证据收集系统,使非现场执法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七)深入开展治超“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治超办关于印发《全省治超工作“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治超办〔2018〕8号)和《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公安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交办〔2017〕297号)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公路治超执法行为,巩固和提升我州治超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对治超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治超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二十一条措施,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三是对违规的车辆转变“重处罚、轻管理,重管束、轻服务”的观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全面规范治超执法工作,从严整治并坚决查处各类治超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治超执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四是创新执法机制,制订了交通执法的各项制度和检查措施,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建立和完善检查、督查制度,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岗位和责任,使管理、执法、服务效果得到显著提升。

(八)深化“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树立良好执法形象。运政、路政执法人员深入交通运输企业、砂石场站进行政策宣传,劝阻车辆货主按照核定标准载货,从源头上有效的遏制了超限、超载及抛洒车辆上路的违法行为。二是在公路巡查中,对公路占道经营的商户,通过政策宣传,以谈心、劝解等方式让群众理解支持交通执法工作,这些做法得到广泛好评,同时也体现了交通执法人员从过去处罚型执法到现在说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服务型执法上的转变,体现了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三是改进执法方式,推进行政执法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牢固树立服务交通理念,把“服务型”执法放在工作首位,不断创新交通行政执法思路,把服务理念体现到具体交通运输工作中,从单纯的交通行政执法转入交通综合性执法服务,实现行政执法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二、存在的问题

2018年在取得治超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深刻的认识到我州的治超工作已经进入“深水区”,一些老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一些新问题日显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力量薄弱。海西地区货运源头企业点多、面广、线长,我处及各地运管机构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治超人员配备偏少,治超专项资金紧缺,日常督查及巡查工作开展较为困难。二是科技治超仍是短板。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安装远程监控系统缺乏配套政策措施,推行过程中遇到许多难题,如货运源头企业对科技治超资金投入少、全省治超信息监管平台迟迟未推行等,目前仍未实现运政管理系统与治超信息系统对接。三是源头企业监管难度依然较大。部分源头企业,如砂石料、建筑用砖、矿山企业存在违规装载行为,因取证难度大,且多为短途运输,无法做到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四是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为了充实治超执法力量,路政、运政部门均聘用部分协管工作人员,但在执法过程中,协管人员不具有执法资格,且缺乏专业知识,全州治超执法队伍执法水平不均衡,对治超行政执法的认识也有差别,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执法能力不强、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提高源头治超工作思想认识,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治超负责人及过磅、计重、开票、登记等人员的治超履职情况和车辆过磅台账进行检查,对个别企业基础工作档案台账建立不完善等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要求货源单位落实切实履行治超主体责任,严防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出矿上路。

(二)开展培训工作。为切实提升我州源头治超工作水平,我州计划下半年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治超负责人及过磅、计重、开票、登记等源头治超从业人员和运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治超执法行为。

(三)强化源头监管。严格履行源头治超监管职责,依法加强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重点加大辖区矿山、煤炭、砂石料场等重点货运源头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落实科技治超,严格执行治超违法信息抄告、“一超四究”、“黑名单”等管理制度,切实抓好辖区源头监管工作,严防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

(四)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强同公安交警、工商、安监等部门的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和非法改拼装货运车辆,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任务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建立完善源头治超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源头与路面联合治超联动长效机制。组织辖区治超成员单位对运输煤炭、矿产品、砂石料等超限超载违法较为严重的地区、路段,有针对性的联合开展路面、源头超限超载集中或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治超信用联合惩戒,真正实现联防联治,形成治超工作合力,确保全州治超工作取得新成效。

                                                           海西州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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